网络举报导致账号封禁的纠纷案件,给广大网民提了个醒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因网络举报导致账号封禁的纠纷案件,给广大网民提了个醒。这事儿的主角是张某,他一直忙着在好几个平台发布关于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视频,还把这些内容整理成书在网上卖。李女士看了这些内容后,觉得张某说得不对,担心会误导人、破坏家庭和谐,就去找有关部门和平台运营方举报了,同时还在网上发评论表达不满。 因为李女士这一举报,张某就摊上事儿了,几个平台直接把他的内容给删了,甚至还封了他的号。张某心里那个气啊,觉得李女士纯属虚构事实、恶意举报,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和生意。于是他把李女士告上了崇川法院,要求对方停手赔礼道歉,还要赔钱。 法院后来仔细审查了这件事。法官觉得李女士的举报是针对张某的作品本身,并没有对张某本人进行诽谤或侮辱。虽然举报能触发平台的审核机制,但真正决定封不封号的是平台运营方审核后的结果。举报和封号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所以不能认定李女士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还有个情况得说一下,法院认为李女士在网上发的那些负面言论有具体依据做支撑,没乱说虚构事实;而且她是针对作品思想进行的评论,没骂人没侮辱人格。所以综合来看,张某告李女士侵犯名誉权这事儿是不成立的。 最后法官还讲了个道理:现在社交媒体这么发达,博主作为主要内容创作者,他们的话影响力可不小。大家对博主的观点可以多监督一点,相互之间也得多容忍一点,保证大家在讨论公共事务时都有自由发言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