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能级的政策措施》,标志着这座全球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加大对外资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
该政策体系设置为期五年,从2026年至2030年,涵盖十个方面共26项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支持框架。
从深化改革的逻辑看,这份政策文件是上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当前,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国际顶尖企业研发中心成为各城市争夺的重要资源。
上海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承载地,需要通过更加精准、有力的政策支持,吸引和留住高能级的外资研发机构,进而带动整个创新生态的升级。
政策在研发投入方面提出了创新激励机制。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公益性基础研究科学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基础研究项目给予补助。
同时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科技信息,对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研发中心予以补助。
这一设计充分考虑到基础研究的公益属性和长期性特征,通过政府补助降低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的风险成本,激励外资研发中心加大对源头创新的支持力度。
在开放创新方面,政策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包括概念验证中心、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
政策支持这类平台开展跨境孵化服务,并享受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相关扶持政策。
这意味着外资研发中心不仅可以进行内部研发,还可以成为创新生态的重要节点,为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提供孵化和加速服务。
政策还明确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产生的高新技术成果纳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其产业化创新产品可申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这为研发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创造了便利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做出了系统性安排。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上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和研究生培养。
政策允许研发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效显著的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可申请"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等支持项目。
这种设计充分发挥了上海在高等教育和科研资源方面的优势,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了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双重支撑。
在一体化研发制造方面,政策提出了系列突破性措施。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研发用地上开展小试、中试环节,优化环评流程,鼓励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政策还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围绕上海十条重点产业链,政策特别提出要引导外资制造业企业打造高能级研发平台,加大在智能终端、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仪表、空天经济、生物制造、新能源和绿色低碳等高成长领域的研发投入。
这种政策设计充分体现了上海产业升级的方向,有助于引导外资研发机构的投资重点与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
在医疗健康领域,政策给予了专项支持。
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借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现许可与生产的分离,支持其作为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
政策优化了转产产品的产品检验、申报流程和审评要求,提高了第二类转产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效能,对进口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许可予以加快办理。
这一系列措施对于吸引国际医疗器械和制药企业在沪建立研发中心具有重要吸引力。
通关便利化也是政策的重要内容。
外资研发中心可通过科创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享受进口研发用品通关便利化措施,空运进口研发用品可在张江跨境科创监管服务中心享受一站式高效便捷通关服务。
这些措施直接降低了外资研发中心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其在上海的运营效率。
从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看,这份文件不仅涵盖了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而且在财税、通关、人才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协调设计。
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上海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为外资研发中心在沪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越的条件。
在全球创新要素流动重构的关键时期,上海这套政策"组合拳"不仅彰显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坚定决心,更通过制度型开放构建起"全球研发-中国转化"的新范式。
其深层意义在于,以制度创新破解科研体制机制障碍,将外资研发中心深度嵌入国家创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未来,这种"创新生态圈"的溢出效应,或将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战略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