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重要法律在全国人大会议获通过 以制度供给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2日表决通过三部重要法律,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迈出新的重要步伐。

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更彰显出中国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阿根廷汉学家、《当代》杂志创始人伍志伟指出,这部法典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

当前,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生态问题已成为制约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挑战。

中国选择以法典形式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系统性规范,将分散的环境法律法规整合为统一整体,既提升了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和协调性,也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值得关注的是,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这一创新举措引起国际社会高度评价。

伍志伟认为,这标志着中国环境治理理念实现重大转变,从注重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预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引领。

通过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仅是破解环境难题的根本之策,更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立法经验。

这份"绿色答卷"展现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也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样受到国际人士的特别关注。

巴基斯坦国际关系与媒体研究所所长亚希尔·哈比卜·汗表示,这部法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亚希尔曾实地考察新疆,亲眼见证当地在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他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律制度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通过则填补了发展规划领域的立法空白,将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等环节纳入法治轨道,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发展战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多位国际人士指出,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呈现出鲜明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关切;注重系统集成,提升法律体系整体效能;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这些创新实践不仅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根基,也为发展中国家完善法律制度、提升治理能力提供了有益启示。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中国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创新实践,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丰富发展,也是对人类法治文明的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必将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东方智慧,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这种立足国情、放眼世界的法治建设路径,正在书写新时代中国之治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