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直播间打赏54 万余元法院驳回主播诉讼请求

2022年5月,妻子小芳在直播间打赏54万余元,这一事件引发了法律纠纷。经过审理,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得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已审结了小张起诉主播小海和直播平台某科技公司返还打赏款项的案件。法院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这次案件中,小芳和小张是多年夫妻,自2022年5月起,她开始对一位名为“小海”的才艺主播产生浓厚兴趣。她不仅长期观看他的直播,还成为了他的忠实粉丝。一年多时间里,她通过充值平台向小海打赏了535万余个金币,打赏次数高达2万余次。她支付的价值从1元到3000元不等,折合人民币53.5万余元。除此之外,她还给小海转账、购买外卖和衣物等费用达4600余元。这次事件中小芳的总充值额高达61万余元。丈夫小张得知这个情况后非常愤怒,认为小芳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就进行大额打赏行为,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他主张小海通过发送暧昧信息、私密照片等方式诱导小芳进行大额打赏,并违反了行业规范。他还指责直播平台某科技公司没有履行监管义务,让小海使用他人实名账号直播给诱导打赏提供便利。因此,他起诉了小海和某科技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小芳的打赏行为无效并判令两被告返还所有款项54万余元。被告方面辩称这次交易是合法有效并且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他们表示这个事件中涉及到虚拟货币消费和文化娱乐消费行为。他们还强调小芳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注册账号、充值虚拟货币并进行消费都是自愿行为,并没有受到任何诱导或欺诈。还有被告方指出平台已经按约定提供了服务并尽到了理性提示义务。在审判过程中,法官表示网络直播具有开放性、即时性和互动性特点。法官认为小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与直播并支付虚拟货币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下的消费行为。至于小张提到的诱导问题没有充分证据支持他的主张。另外关于转账问题也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是被要求进行支付。 所以最后一审判决是驳回小张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以及要求两被告返还54万余元的全部请求。宣判后双方都没有上诉,这个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理性参与直播打赏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消费影响家庭和睦。同时夫妻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管理共同财产。 这个事件涉及到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有效力,但另有约定除外。本案中小芳虽然累计金额较大但符合日常文化娱乐习惯也没有超出家事代理权范畴。法官提醒大家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注意保留充分证据避免举证不足带来不利后果。 与此同时直播平台应该履行监管义务规范主播行为提示用户理性打赏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