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过年不方便,还得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信里提到,新春将至,大家都盼着团圆。可还有很多申请执行人因为你没履行判决,心里急得不行,没法安心过年。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生效判决得履行,这是公民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让胜诉的人能安安心心过个好年。 所以我们给被执行人一个提醒:赶紧在春节前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或者本院执行局,把钱还了。如果你还有侥幸心理,故意躲着不履行或者抗拒执行,我们就得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了。像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些都可能用上,还可能限制高消费,甚至把你列入失信名单。要是情节严重犯法了,还得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措施不光让你过年不方便,还会让你的信用受损、生活受影响、社会声誉受拖累。诚信是立人之本,守法是底线。希望你珍惜亲情和名誉,主动担起责任。要是有什么问题或者想还钱的意愿,赶紧给本院执行局打电话联系。 电话是0431-88575523。这次信由广辉初审、韩蕊复审、谢刚终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