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示2025—2028学年中小学生省级竞赛清单 11项活动入选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对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拟定名单进行公示,拟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共11项,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2日,并同步明确异议受理方式、材料要求及联系渠道。

这一安排释放出清晰信号:以制度化、清单化方式加强竞赛活动管理,推动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回归育人本位、接受社会监督。

从“问题”看,近年来各地竞赛活动数量增长、类型繁多,部分活动存在门槛设置不清、组织流程不透明、宣传营销倾向较重等现象,容易引发家长“唯证书”“抢赛道”的焦虑,甚至出现与升学、评优等不当挂钩的风险。

竞赛本是激发兴趣、拓展视野的重要载体,但若缺少统一规范与过程监管,可能异化为过度培训的推手,进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影响教育生态与公平秩序。

因此,建立公开透明的竞赛活动目录并接受社会监督,是治理竞赛乱象、堵住灰色空间的重要抓手。

从“原因”分析,竞赛活动的社会需求与治理要求并存。

一方面,科技创新、劳动教育、艺术体育等领域发展带来多元化成长诉求,学校与社会期待通过竞赛发现和培养特长学生;另一方面,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不断推进,竞赛活动作为与学生成长紧密相关的公共议题,需要在规则边界、主办资质、评审机制、收费行为、宣传规范等方面形成可执行、可追责的管理闭环。

此次公示明确经过主办单位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核)等程序,体现了以程序正义保障结果公信的治理思路,也为后续规范举办奠定基础。

从“影响”来看,公示制度对各方均具有约束与引导作用。

对学生和家长而言,清晰的名单有助于辨识合规竞赛与非合规活动,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盲目参赛、被动报班风险;对学校而言,名单公示为校园活动对接社会竞赛提供参考,便于在教育教学秩序内合理组织、科学指导;对主办单位而言,进入名单意味着更高的规范要求与社会关注度,需要在赛项设置、组织实施、评审公正、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升专业化水平;对监管部门而言,通过“先审查、后公示、再受理异议”的流程,可形成更可持续的治理机制,推动竞赛管理从事后整治转向源头把关与全过程监督。

在“对策”层面,公告对异议提出方式和证据要求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实名、书面、可核验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同时明确逾期或不按要求不予受理。

该安排既保障公众监督权,也避免无依据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下一步治理中,建议在公示与受理之外进一步完善三方面工作:其一,强化全流程信息公开,围绕竞赛宗旨、对象范围、赛程安排、评审规则、费用项目等关键环节提高透明度,提升社会可理解性;其二,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商业化包装、变相收费、培训捆绑、夸大宣传等苗头及时预警处置,防止竞赛被异化为逐利工具;其三,推动竞赛成果合理使用,坚决杜绝与升学、分班等不当利益绑定,引导竞赛回归促进兴趣与能力提升的教育功能。

就“前景”判断,随着基础教育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竞赛活动将更加突出公益性、规范性与育人导向:一方面,目录管理与社会监督将促使办赛主体向专业化、标准化转型,推动竞赛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家长与学生的选择将更趋理性,“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积极作用有望在规则框架下更好发挥。

同时,各地在推进“双减”和教育评价改革过程中,也将更加注重减少无效竞争和过度攀比,营造尊重差异、多元发展的成长环境。

规范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山东省此次公示竞赛活动名单,既是对过往管理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教育发展方向的明确。

只有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竞赛活动才能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载体,为建设教育强省、培养时代新人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