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蒋火华介绍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年来的生态环保成就,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一至三类水质比例达到96.5%,较十年前上升近30个百分点,这一成绩的取得标志着我国流域治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水质改善的幅度之大来之不易。
2015年,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仅为67%,意味着三分之一的河段水质尚未达到良好标准。
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这一指标实现了质的飞跃,反映出流域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长江干流连续6年保持二类水质,表明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扭转,江豚等旗舰物种数量增加,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这些都是流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的重要标志。
成效的取得源于多方面的系统治理。
在污染防治方面,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劣五类水体整治、磷污染排查整治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
劣五类水体已基本消除,这意味着最严重的水质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说明工业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2400多个基础设施缺陷问题得到解决,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这些具体数字反映了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工作重点向纵深推进。
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治,表明保护地管理日趋规范。
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实施,体现了流域治理从单一要素向系统治理转变的新理念。
江苏省探索的浅滩河流生境近自然修复模式,以最小化人工干预方式提升河流生态系统质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系统治理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
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了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形成了生态环保分区管控体系,使治理工作更加精准科学。
在长江干流推进建立的统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破了行政壁垒,实现了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新格局。
川渝两地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中,引入了自然岸线率等新指标,将治理范围从水环境质量扩展到"从水里到岸上"的综合评估,体现了治理思路的创新发展。
风险防范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
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工作基本完成,为沿江群众的饮水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一湖一策"推进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的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有效防止了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的恶化。
1800多座尾矿库的污染治理和1280余条重点河流的环保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形成了纵横交织的风险防控网络。
江浙沪建立的跨界水体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五个联合"工作机制,实现了太浦河的联保共治,为跨省流域合作提供了典范。
但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
长江部分支流和沿江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仍有改善空间,这提示我们流域治理的工作还不够均衡,基层水体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短板,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从"共抓大保护"到"高品质发展",长江经济带的生态蝶变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当96.5%的水质优良比例与江豚的微笑同框,这条母亲河正以生态优先的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写下最生动的注脚。
面向未来,如何在发展中守护这一江碧水,仍需持续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