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运临近,公众出行购票需求集中释放。
近期多方反映显示,个别第三方购票平台在火车票、机票等基础票价之外,仍以更隐蔽方式推介“增值服务”,出现“展示价较低、结算价抬升”的现象,引发对票价透明度与消费者知情选择权的关注。
问题:从“默认勾选”转向“隐形诱导”,裸票更难买 在监管持续强调合规背景下,早前较为直白的“默认勾选”现象有所减少,但一些平台转而运用更复杂的设计策略:其一,通过价格排序与套餐组合呈现,让含增值服务的选项在对比中更“划算”,弱化基础票价的可得性;其二,通过页面布局、色彩对比、信息分区等方式,将应当明示的收费项目进行“视觉拆分”,使消费者误以为部分服务属于必要环节或已包含在票价之中。
结果是,消费者往往在支付环节才发现价格与预期不一致,临近出行时间又难以重新比价,只能被动接受。
原因:规则已明确,执行仍存“模糊空间”与逐利冲动 从制度层面看,《电子商务法》对搭售提示、消费者同意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以默认同意方式搭售。
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并修订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不得将搭售项目设置为默认同意,也不得把消费者以往选择在后续交易中自动设为默认选择。
规则边界并不含糊,但现实中仍有平台以“信息呈现方式”钻空子:把“显著提示”做成“形式提示”,把“可选择”做成“难选择”,以技术与界面设计制造理解偏差。
更深层原因在于成本收益不对等。
一方面,单笔金额往往不高,消费者即便察觉也容易出于时间成本、退改麻烦等考虑选择忍耐;另一方面,个体维权需要取证、投诉、等待处理,进入司法程序的概率更低,形成“平台敢试探、消费者难较真”的不良循环。
平台以概率思维获利,实质是对监管强度、执法效率与社会容忍度的综合押注。
影响:损害知情权与公平竞争,侵蚀市场信任 对消费者而言,“隐形搭售”直接侵害其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增加出行成本,也放大春运期间的焦虑与不确定性。
对市场秩序而言,合规经营者在价格展示上更透明,却可能在流量与转化上处于劣势,诱导式营销由此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
对行业治理而言,如果“显著提示”被不断弱化为“难以看清的提示”,规则权威将被消解,平台经济的信任基础也会被持续侵蚀。
对策:提高违法成本,打通“发现—取证—处置”链条 治理此类问题,关键在于让规则落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
一是强化执法的针对性与及时性。
春运等重点时段应开展专项检查与暗访抽查,聚焦“展示价与结算价差异”“排序规则是否引导搭售”“增值服务提示是否显著”等高频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形成可公开的典型案例。
二是把平台规则“可检索、可理解、可追溯”落到实处。
近期出台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强调平台应在规则展示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检索浏览提供便利。
对票务场景而言,应进一步推动关键收费项目、排序逻辑、退改规则等信息以更清晰方式呈现,避免以“复杂路径”替代“显著提示”。
三是完善证据固定与投诉协同机制。
可推动监管部门与消协、行业协会建立快速取证指引,鼓励消费者通过截图录屏、订单明细留存等方式固定证据;同时优化投诉受理与处置时限,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公众维权成本。
四是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合力。
对具有普遍性、持续性、隐蔽性特征的“搭售诱导”行为,可在监管调查基础上进一步研判是否符合消费公益受损情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平台整改与规则完善,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前景:从“技术博弈”走向“透明竞争”,让出行消费更安心 票务服务高度依赖信息呈现与交易流程,界面设计不应成为侵权工具。
未来治理的方向,应从事后纠纷处理转向事前规则约束与过程监管:推动价格展示标准化,强化“关键收费一眼可见”,对排序推荐算法的影响作必要审视,促使平台把竞争重点从“套路设计”转向“服务质量与效率提升”。
随着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工具更加数字化,票务市场有望形成更清朗的交易环境。
从明目张胆的默认勾选到精心设计的视觉陷阱,购票平台的套路演变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监管与违规的持续博弈。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唯有筑牢"法律明确底线、技术识别红线、市场划定边线"的立体防线,才能真正终结这场"猫鼠游戏",让消费者在数字化转型中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