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这两天烟花爆竹的旺季到了,可是公安机关也开始严查违法行为了。给你们说个事儿,就在春节前夕,榆林市公安机关抓了好几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事儿呢。先给大家讲第一个,刘某把520元的烟花爆竹从外地买回来,直接就运到了绥德县。结果治安民警巡查的时候,把他在城东大桥的小轿车上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给查获了。给个友情提示啊,这些行为安全隐患极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刘某因为这个事被处罚了。 然后呢还有第二个案例。府谷有个烟花公司的合伙人,把2400多箱烟花从湖南运到府谷去卖,金额居然超过了5万元。可你知道嘛,他居然还冒用外省运输证。警方可真厉害,直接把剩余的1837箱烟花给扣押了。给他们公司一个大教训吧,处罚2万元还没收了剩余的烟花还有违法所得。 第三个案例是神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民警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的。贺某在家里非法储存了112箱烟花爆竹。而且这贺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卖这些烟花爆竹。你们猜猜结果怎么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贺某被行政拘留了。 最后呢我们来说说这些行为的危害性吧。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这些行为真是太危险了,一旦出事就是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而且这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啊。所以别想着省钱啊什么的去买卖这些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