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有两个高中生踢球受伤了,因为“自甘风险”的规定,加害方没有赔偿责任。这个事情发生在3月4日,记者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班上两个同学在课间玩足球,虽然受伤了,但是按照规则就不用赔钱了。张某跟李某是同班同学,平时都挺和睦的。那天中午他们一起约着在操场踢球,大家玩得挺开心。比赛的时候,李某负责前锋位置,跟对方守门员张某抢球,结果不小心撞到了张某受伤了。学校马上派人把张某送去医院治疗。张某住院的时候,李某还有其他同学都很关心他,学校也一直在跟进他的恢复情况。后来张某治疗花了不少钱还有护理费什么的,他的家长就把李某和学校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 法官褚洪帅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考虑到了他们是同学关系,也没什么矛盾纠纷。所以他一直坚持调解优先、兼顾法律跟情理原则。耐心给双方解释法律规定,让他们换位思考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样既解决了纠纷又保住了同学情谊。 法官说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对身体好但也有风险,这次案件主要就是给大家搞清楚“自甘风险”在校园体育中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活动如果被别的人弄伤了可以不用让别人赔偿。不过如果对方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就要赔了。 所谓“自甘冒险”,就是自己愿意参加有风险的活动就要自己承担后果。只要对方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用负责。这个案件里足球运动本来就是对抗性的,参与就意味着要承担碰撞风险。李某争抢球的时候是正常行为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学校管理也到位,所以依法可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