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矿山修复条例成全国立法范例 废弃矿区实现生态修复新突破

问题:矿产资源开发带动地方经济的同时,也容易留下生态“欠账”;江西历史采矿点多、分布广,部分矿区长期存在地表破坏、植被退化、边坡失稳、水土流失等问题。加之治理主体不清、标准不统一——资金缺口与监管难度叠加——一些废弃矿山修复周期长、成果不易巩固。如何把“谁治理、怎么治、钱从哪来、治到什么程度”讲清楚、落到位,是矿山生态修复能否见效的关键。 原因:矿山生态修复投入大、周期长、技术要求高。以往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修复方案与后续利用衔接不足等问题;同时,仅靠财政投入难以覆盖存量治理任务,社会资本参与缺少稳定预期和配套政策支撑。此外,修复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多部门,缺少统一规则和闭环管理时,容易出现“重治理轻管护”“重工程轻成效”等情况。 影响:此次入选全国“地方立法十大范例”,说明江西以法治方式破解矿山生态修复难题的探索获得认可。《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立足省情,明确“企业主责、政府统筹、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治理架构,推动修复从项目化、阶段性治理转向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一上,条例对修复措施、方式和管理流程作出规范,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减少“反复修复、重复投入”;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社会资本参与的支持政策,增强多元投入的可持续性,推动形成“治理—利用—收益反哺”的良性循环。条例实施以来,江西配套出台涉及的制度,高标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累计修复废弃矿山十余万亩。上饶望仙谷、新余金石山等案例将生态修复与文旅、产业导入相结合,带动区域形象提升和新业态成长。 对策:从实践看,矿山生态修复要实现“治得住、管得好、用得活”,还需在制度执行上持续用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新建矿山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在政府统筹下明确责任边界和治理时序,避免责任落空。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推动修复方案编制、工程实施、验收评估、后期管护等环节标准化、可追溯,确保修复成效经得起检验。三是完善资金与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健全社会资本参与的激励与风险分担机制,让市场主体“愿意来、留得住、能见效”。四是推进“修复与利用”协同,因地制宜导入生态农业、文旅休闲、科普研学等适宜业态,避免“一修了之”,把生态价值转化为发展动能。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矿山治理将从“补短板”转向“提质量”,从单一工程治理走向系统修复与综合利用并重。江西以条例为牵引形成的责任体系、监管闭环与多元投入机制,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特征。下一步,江西预计将在提高修复精细化水平、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示范项目带动等持续加力,并以典型案例推动标准迭代与经验输出,为全国矿山生态修复立法与实践提供更可操作的路径。

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江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的实践表明,地方立法既要回应现实问题,也要注重机制设计和长期运行。从“先破坏后治理”到“边开采边修复”,从“政府单一推动”到“多主体协同共治”,体现的是法治思维的深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期待更多地方借鉴江西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生态保护法规体系,以制度力量推动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