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回家,先掏一笔“进门费”

在成都的一些老旧小区,深夜回家时,如果没有自带钥匙,就得先掏一笔“进门费”。尤其是在林荫街9号2栋,有居民反映自己凌晨回来时被收取了5元费用,这让原本已经疲惫不堪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早在物业承担了这笔费用后,再向业主伸手要钱,这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这条“半夜开门要交钱”的规定,在四川成都的不少老小区里一直都存在。虽然它看上去能把人们赶早回家,但一旦晚归,钱包却先受了罪。有些人觉得门卫牺牲了休息时间,收点“辛苦费”没什么大不了;但也有人反对,认为物业费里已经把门卫的工资和值班补贴包含在内,再收费就是双重买单。到底该不该掏这冤枉钱?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支持的人觉得这是对门卫的补偿,象征着“体谅辛苦”的朴素人情;反对的人则认为物业费已经包含了这些费用,再收就是重复买单。从人情角度来看,象征性地收1到2元还说得过去;但如果涨到5元,性质就变了,变成了赤裸裸的交易。 要是小区有正规物业公司托管,门卫就是公司员工,任何额外收费都需要公司授权;如果是街道、社区或业委会临时聘请的门卫,收费标准也不能随便定。最好由街道、社区牵头坐下来谈一谈,把价格、时段和监督方式都写进协议。 深夜开门费虽然只是小事,但它却折射出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信任问题。不如大家坐下来开一场“深夜圆桌”:物业把门卫的排班、补贴还有诉求都摊开说清楚;业主也能理解值夜班的辛苦,提出一些替代方案比如“值班公示”和“超时轮休”;街道和社区可以出面见证协商结果并写进管理规约。 当沟通代替争吵、理解代替埋怨时,那双“要钱的手”自然就消失了。回家的路才能真正变得安静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