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还得从2021年说起,就在当年的7月,永嘉县人民法院瓯北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时被告吴某的妻子王某就坐在旁听席上,时不时地站起来和丈夫说话,甚至掏出手机发微信指挥他怎么回答问题。法官虽然多次警告,可她一点也不在乎,最后法庭只能宣布休庭,案子往后推了。休庭之后法官一看吴某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才发现原来庭审的时候王某一直在“远程教学”,提前发语音和文字给吴某,教他别多说什么。法官当时就把王某教训了一顿,说她这是严重破坏法庭秩序。永嘉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直接给王某开了张2万元的罚单让她当场交。王某也没抵赖,钱早就交齐了。法官最后还专门解释了一下法律规定的意思:法庭可不是你家开的辅导班。遵守秩序是前提,要是谁敢乱来捣乱,那肯定得受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写得明明白白:法院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可以训诫、让他滚蛋或者罚款拘留;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也说了:所有人在庭审时都得听审判长指挥,不能玩手机拍照录像,旁听的人也不能乱站乱走动、插嘴或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