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0时6分,310国道东海段上演了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救援行动。
东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双店中队民警骆志康带领辅警王吉、蒋泉泉执行夜间巡逻任务时,发现前方一辆山东牌照小型货车车厢冒出明火并伴有浓烟。
此时,驾驶员刘某已停车尝试自救,但火势未能控制。
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310国道作为重要交通干线,夜间车流量较大,起火车辆不仅面临货物全毁风险,更可能引发二次事故。
民警骆志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辅警蒋泉泉负责设置警示标志、疏导交通;骆志康与王吉则携带警用灭火器冲向火场。
在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后,两人顶着浓烟高温,精准扑灭火源。
经检查确认无复燃可能后,民警还协助司机整理货物。
初步调查显示,起火货车装载的是食品类货物,具体起火原因尚在调查中。
但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全国已发生多起货运车辆自燃事故,暴露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业内人士指出,货物捆扎不当、电路老化、违规装载易燃物品等都可能是诱因。
此次事件中,交警部门的快速反应避免了可能造成的交通瘫痪和更大经济损失。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公路货运量达391亿吨,货车自燃事故频发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新隐患。
专家建议,货运企业应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同时推广智能监控设备,实现火情早期预警。
这起事件充分说明,在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中,执勤民警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往往能够化险为夷。
东海交警在这次应急处置中的表现,既体现了专业的应急能力,也展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当前,随着货运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如何在运输企业、驾驶员和执法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共同防范道路运输中的各类风险,已成为维护道路安全的重要课题。
这也提醒广大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切实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规范货物装载,提高安全意识,与公安交管部门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