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需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更需要治理有效、乡风文明。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日益多样化。同时,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不足、群众法治意识参差不齐,导致"遇事找关系、不愿走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如何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稳定器、产业发展的压舱石,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课题。 农村人口流动加快、经营主体增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治理方式必须从经验型向制度型转变。传统普法如果只停留在文件宣讲、集中讲座,容易与群众生活脱节。太湖县的探索指向一个关键:把法治宣传嵌入乡村空间、红色资源、产业场景和文明实践,用群众看得见、用得上、感受得到的方式,让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日常习惯。 在阵地建设上,太湖县因地制宜、融合共建,将普法载体融入村庄规划与公共空间。江塘乡大塘村以6.8公里法治大道为纽带,把法治元素与乡风文明建设贯通,获评全国文明村镇;百里镇大竹村依托河道治理工程,建设1060米法治文化步道,让普法融入村民出行和劳作的必经路径;小池镇、弥陀镇打造法治一条街,将民法典等条文与典型案例融入生活场景。该县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文化墙、书屋等形式实现186个村居实体阵地全域覆盖,其中20个获评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在文化浸润上,太湖县挖掘本土文化资源,提升普法的亲和力与传播力。汤泉乡金鹰村以小小赛诗台推动村民自编自诵法治诗词,入选全国文明实践精品项目;天华镇非遗传承人把法治元素融入根雕创作,《法治安邦》入选第二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展。当地还结合大鼓书、曲子戏等民俗创作法治文艺作品,通过村晚、三下乡等活动展演,以更具感染力的方式推动法治理念进入群众生活。 基层治理的关键人。太湖县将法律明白人培育纳入乡村人才振兴协调,打造一支懂法律、懂乡情、能调解、会服务的法治队伍。通过示范培训、省级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专业能力,涌现出一批在矛盾调处、政策解释、法治宣传中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当法律明白人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代言人,法治便能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进入基层治理末梢。 太湖县的做法体现为多重效应:推动基层治理更加规范,减少矛盾纠纷的累积;以法治文化滋养文明乡风,为移风易俗提供支撑;将普法延伸至企业与产业发展环节,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助力。小池镇万秀园生态农业集团建成市级企业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常态化开展惠企暖企普法先行、法治体检等活动,体现出普法工作从面向群众向覆盖主体、服务发展延展。 从经验看,太湖县以品牌化牵引、阵地化承载、文化化表达、队伍化支撑的路径,形成了可复制的组合拳。其启示在于:普法工作要与乡村建设、公共服务、文明实践、产业发展同步规划;要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合同交易等主题精准供给;要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闭环衔接,让宣传、咨询、调解、援助、执法监督等环节相互联动。寺前镇塔镇村、刘畈乡乐盛村法治建设案例被列入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印证了其探索的系统性与示范意义。 展望未来,随着乡村振兴进入纵深推进阶段,法治需求将更加多元。太湖县若能在数字化普法、公共法律服务下沉、涉农纠纷多元化解、企业合规指导诸上持续发力,并完善评估机制与长效运行模式,有望推动法治资源更精准地匹配乡村发展所需。
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太湖县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普法工作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既要有形覆盖的法治阵地——也要有文化浸润的法治氛围,更要有人才支撑的法治队伍,才能真正让法治精神在乡村扎根、开花、结果。这种系统性、创新性的做法,不仅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更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值得更推广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