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明年1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

当前我国食品委托生产规模已突破万亿元,贴牌加工、商标授权等模式在促进产业分工的同时,也暴露出主体责任虚化、质量管控缺失等隐患。

部分委托方忽视生产资质审查,个别受托企业超范围承接订单,导致近年来委托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占比上升12%。

究其原因,原有法规对委托生产行为缺乏明确定义,合同条款常被用于规避法定责任。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跨区域委托案件中,属地管理衔接不畅导致30%的违法线索未能及时查处。

此外,现行处罚标准与违法收益不匹配,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此次新规以问题为导向作出制度性安排: 1. 范围界定 将商标许可、来料加工等变相委托纳入监管,堵住"隐形代工"漏洞; 2. 资质管理 实行双门槛审核,委托方需具备监督能力,受托方不得超许可范围生产; 3. 过程管控 要求双方建立原料溯源、留样检验等9项标准化流程; 4. 协同监管 建立全国联网的报告系统,跨区域案件须24小时内通报协查; 5. 惩戒升级 对提供虚假报告等行为设定违法所得3-5倍罚款,并实施行业禁入。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指出,新规首次构建"事前报备—事中跟踪—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以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为例,预计新规实施后委托生产合规率将提升至95%以上。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专项培训,指导企业完成合同范本修订,并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试点智慧监管系统。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也是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委托生产并非问题本身,关键在于责任是否清晰、制度是否可执行、监管是否能穿透到每一道工序。

新规把“责任链”拧紧,把“监管网”织密,既为行业规范发展划定底线,也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更坚实保障。

随着制度实施与执行力度持续强化,守住安全底线、提升供给质量,将成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