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沙溪乡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法律明白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新实践

问题——部分农村地区在婚丧嫁娶等事项上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等现象,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易反复、难根治。

一些群众碍于“人情面子”不得不随份子、办酒席,少数家庭因一场喜事背上债务,甚至出现“因办事返贫”的现实压力。

移风易俗在不少地方长期面临“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困难”的尴尬,如何把文明倡导落到日常、把规则执行落到末梢,成为基层治理绕不开的课题。

原因——一是观念惯性强。

长期形成的礼俗习惯与面子文化叠加,使得“别人都办我也得办”成为默认逻辑。

二是法治意识相对薄弱。

群众对婚姻家庭、公序良俗、财产权益等法律知识了解不足,遇到纠纷常靠“情理”而非“法理”调处,规则边界不清。

三是约束机制不健全。

过去一些地方移风易俗更多停留在倡议层面,缺少可操作、可监督的标准,导致执行随意、效果难以持续。

四是基层治理力量分散。

婚丧事往往发生在村组最末端,若缺少熟悉乡情、又懂政策法律的人参与,容易出现“管不住、劝不动、管了得罪人”的困境。

影响——移风易俗成效不仅关系群众生活质量,也直接影响乡村治理的成本与效率。

铺张浪费推高家庭支出,削弱发展后劲;人情攀比放大社会压力,容易诱发矛盾纠纷;迷信活动扰乱公共秩序,侵蚀文明风气。

反过来看,若能形成简约适度、尊法守约的婚丧礼俗,不仅能减轻群众负担,也有助于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积极的精神力量。

对策——沙溪乡的做法突出一个“实”字:用法治思维破题,用自治方式落地,让移风易俗既有温度也有力度。

其中,“法律明白人”成为关键支点,把政策法律“翻译”成群众听得懂、做得到、能监督的具体规则。

首先是普法宣讲,把思想引导做在前。

当地“法律明白人”走村入户,结合群众关心的彩礼、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等话题,用方言讲清婚姻自由、公序良俗等法律要义,并以身边案例算清“三本账”——经济账、人情账、风气账。

通过村民大会、院坝议事、线上群组等渠道常态化宣传,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理念融入日常,减少“随大流”的心理依赖,为制度执行打下认同基础。

其次是建章立制,把“软倡议”变成“硬标尺”。

沙溪乡推动村民代表、老党员、乡贤等共同参与修订村规民约,把酒席规模、操办时长、车辆数量、烟花购置等易引发攀比的环节明确标准,划出红线、写清奖惩。

同时,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组织机制,吸纳“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参与指导,把“谁来管、怎么管、管到哪一步”具体化,降低执行中的模糊空间,使文明规范从口头倡导转向制度约束。

再次是示范引领,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法律明白人”在自家婚丧事上主动简办、拒绝高价彩礼,带头抵制迷信活动和违规随礼,用可见可学的行动破除“面子绑架”。

同时,通过文明户、先进典型评选等方式,把“讲文明、守规矩”转化为群众看得见的荣誉与激励,形成正向引导,增强自治内生动力。

最后是闭环监督,确保制度长牙带电。

围绕事前报备、事中跟进、事后评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的监督链条,既强调教育劝导,也保留必要的惩戒措施,对拒不整改、顶风违规行为按村规民约和相关规定处理,并与纪检、司法等力量联动,形成震慑。

通过“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评”的机制,推动移风易俗从“一阵风”转为“常态化”。

前景——从实践看,把法治力量嵌入乡村治理末梢,是破解移风易俗“老大难”的有效路径。

未来,随着基层法治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村规民约不断细化完善、监督机制更加规范透明,移风易俗有望从治理任务逐步转化为社会习惯。

更重要的是,这种以群众为主体、以规则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的治理模式,能够在化解矛盾、维护秩序、培育文明等方面形成综合效应,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可持续的社会治理基础。

沙溪乡的实践启示我们,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不能简单依靠行政命令,而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

"法律明白人"作为连接法治与自治的桥梁,既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性,又具有群众身份的亲近性,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

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如何将这一成功经验推广到更多地区,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唯有如此,才能让乡风文明建设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改善的同时,精神风貌也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