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得说说2023年发生在重庆丰都县龙河镇的事。重庆市丰都县纪委监委在2023年9月接了个线报,说是龙河镇某村的集体资金不太对劲儿。纪委监委马上就派人去查了。经过翻看账本、核对银行流水、跟相关人员聊天,他们发现了一个大问题:2023年9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转出30万元给杨某这个人,备注写的是投资产业入股。这笔钱进了杨某的口袋,她可是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面对核查组的提问,杨某脸红了。她自己也交代了,那会儿打麻将输了钱,就想着跟村里先“借”点周转一下,以后有钱了再还。可谁知道这笔钱是怎么通过审批的?原来是杨某把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章都抓在手里,还让副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章也给她用了。这么一来她签字盖章领钱全都自己一个人包办了。 最后杨某被开除党籍还判了3年有期徒刑,还得交15万元罚金。这事儿让人看了真得后怕,村里的集体资金不能变成个人提款机。村干部的纪法意识要是不增强,制度的漏洞要是不补上,“三资”管理肯定还是会出事。咱们得把村集体的钱袋子看好了,不光要把村干部的廉洁意识提上来,还得把制度的防火墙垒实了。把小微权力的监督网络织得更密一点吧,这样才能让每一笔钱花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