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大家伙儿的安全,即墨区公安交警部门在1月5日这天晚上开始了严厉的整治行动。那天夜里,田横中队在蓝鳌路跟营流路交叉的地方设了个卡。刚到晚上10点29分,民警发现有一辆车牌号是鲁B0Y9的车有点不对劲。经过检测,驾驶员庞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60毫克/100毫升,直接就被认定是喝酒开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公安机关把庞某某给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了12分,并且还暂扣了6个月。 第二天下午,段泊岚中队在沽河绿道左岸大坝村的路口又查到了一个人。当时大概是下午2点多,孙某某开着一辆鲁BD3*1号的小型普通客车被拦下来检测。呼气后显示他体内有44毫克/100毫升的酒精,这也构成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于孙某这个行为,警察也给他开出了同样的罚单:罚款1000元、记12分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 即墨交警相关负责人说了,冬天本来就是事故多发的时候,有些人喝酒之后还敢开车上路,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次查处这两起典型案例,是为了告诉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在咱们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对酒驾的处罚很明确:喝酒开车要被拘留或者罚款等等。 即墨交警在执法的时候做得很规范、很严肃。虽然现在大家都知道酒驾的危害了,但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或者觉得自己没问题就去犯错误。酒精会让人脑子不清醒、反应变慢、动作也不协调,很容易出事。每一个酒驾的人背后都可能藏着对自己和别人生命的威胁。 为了大家的幸福安宁,即墨交警一直在努力通过严格执法来保障出行安全。这两起案子就是最好的例子。咱们希望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一起抵制酒驾违法行为,一起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