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整治行动正在福建泉州展开。
村民林女士的经历是一个缩影。
2020年底,因动车站建设需要,她的家被征迁。
获得补偿款和新建房地块后,本应顺利建房,却被要求交纳3万元保证金。
这笔"押金"本应在建房完成后退还,但直到2024年初房屋装修完毕,保证金仍未归还。
原因令人震惊——村委会原主任黄某某将包括林女士在内的20户村民交纳的保证金共107万元挪用到自己在云南的公司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公司运营。
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防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建和"裸房"现象。
在群众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宅时,村委会收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押金",待建设完成后退还。
这一做法在一定时期内确实发挥了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多重问题。
泉州市纪委监委的调查发现,风貌保证金收取存在严重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
首先,收取标准缺乏统一规范。
各村自行决定谁来收、收多少,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差异巨大。
其次,管理制度不完善。
部分地方未将保证金纳入村集体账户管理,票据开具五花八门,有的规范,有的仅是一张白纸写的收条。
再次,退还机制存在缺陷。
什么时候收、什么时候还,是否公示,各村做法不一。
有的村设置不合理的退还条件,有的甚至挤占挪用,一旦遇上村里人事变动,村民往往要不回钱。
这些问题并非孤立现象。
西埔村的案件查办后,泉州市纪委监委发现石狮、安溪等县市也存在类似情况。
市纪委监委随即将"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梳理相关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显著:查处问题14起,处理19人,处分9人。
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制度层面的创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识到,随着农村建房管理制度日益完善,保证金制度已不适用。
2024年8月,市住建局发文督促基层村居委会全面取消收取风貌保证金,要求限期退还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的保证金。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清退工作,破除"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的梗阻。
泉州市纪委监委推动风貌保证金清退与建房监管工作列入分管市领导"案头册",督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扛牢监管责任,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措施。
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治格局。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清退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3.88亿元,涉及2.08万户农户。
这笔巨资的回归,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恢复了政府的公信力。
林女士用清退的保证金还清了向亲戚借的债务,"终于了了一桩心事"。
清退保证金只是第一步。
接下来的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聚焦政府服务职能,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裸房"、违建等问题。
这意味着要建立更加科学、透明、有效的农村建房管理体系,既要防范建筑质量问题,又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从清退数亿元保证金到重构监管体系,泉州实践揭示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命题:任何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动态调整。
当旧有管理手段与新发展阶段脱节时,唯有以群众获得感为标尺,敢于刀刃向内破除积弊,方能筑牢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石。
这场保证金治理攻坚战,为全国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提供了鲜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