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长辈们,现在大家都爱去旅游,可大家都觉得这是开心的事儿,没想到却让有些人把这变成了冒险甚至是夺命之旅。就在前阵子,北京法院公布了个让人心疼的案例,说有个六十多岁的江大爷报了个五天游。导游本来安排第二天早上四点十五分出发,结果第二天还没到四点呢,三点十五分就催着出发了,就给了个“行程调整”的说法敷衍过去。江大爷本来就有高血压,赶了一夜路又爬了长城,最后累得倒在地上,送到医院也没抢救回来。法院最后判旅游公司没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赔了江大爷家35万多块钱。湖南那边也有个案子特别让人难受,说的是2024年10月有个68岁的王大爷花了800元“超龄费”报团出游。这行程是一家公司设计的,旅行社负责执行。结果第四天的行程从早上七点半折腾到晚上十点多,整整十五个小时都在路上跑个不停。老人等电梯的时候中暑了,引发高血压晕倒了,最后也没挺过来。法院算下来损失得有70万左右。王大爷没把自己有基础病的情况告诉旅行社和公司,自己得担60%的责任;旅行社和设计公司都没问老人的身体情况,也没提示风险和做好准备工作,旅行社得担25%的责任,设计公司得担15%的责任。法律规定接老人出游一定要注意安全,“超龄费”可不是用来给人家当挡箭牌用的。重点来了:老年人去参团得把自己有啥毛病实话实说告诉人家,这可不是啥秘密而是救命的信息!旅行社和设计方别把老年人当成摇钱树!行程设计得适合老人身体才行,身体检查、风险提示、应急准备这几项工作一个都不能少!何金燕聊一聊:旅游可不是赌博,安全没有退路可言!法律从来不会给那些不拿人命当回事儿的人留面子!各位老年朋友还有做旅游生意的伙伴们都把这篇文章转一转吧,让咱们的“夕阳之旅”都能平平安安的! 这份稿子是湖南日报的记者何金燕和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还有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一起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