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新网天津传来消息,记者王君妍透露,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的“天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通知,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的结果,预计从11月3日起,天津市将遭遇一次重污染天气。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的规定,在得到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橙色预警,并从11月3日1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以下是详细措施。 首先是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要执行2025年新版的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产或提升治污效率来落实规定;工地停止一切拆除、喷涂、切割等作业;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全面停止;各区可根据气温湿度灵活调整道路湿法作业,适当加大吸扫力度;企业和工地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机械;建筑垃圾运输车和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也被禁止上路;重点行业按生态环境部的技术指南管理重型货车运输;用车大户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天津港区域内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进行短倒运输。 其次是健康防护指引:提醒儿童、老人和心肺病患者留在室内,一般人尽量少出门;学校和幼儿园暂停户外活动;医疗机构要加强宣传和指导。 最后是建议性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生活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使用;加强公交运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