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看房即免责”被驳回物业“看房即免责”

事情得从2023年6月说起。李女士跟她丈夫一直在上海工作,好不容易在那儿站稳了脚跟,之前一直住在老旧公寓里。眼看日子越来越好,两人就琢磨着换个环境,这次是想把家安在精装两居室。她们在物业平台上看中了一套正在退租的房子,不管是户型还是装修风格,都让她俩挺心动。李女士当场就签了合同,还把押金和第一期租金都交了。 结果等到去收房的时候,场景实在是太吓人了。上一家租客的家具刚搬走,卧室和阳台的墙面上全是大片的霉斑,壁纸都快掉下来了。空气里飘着一股刺鼻的霉味,最让人害怕的是墙角居然长了几朵蘑菇!卫生间的防水层也坏了,根本没法用。李女士找物业来修,对方虽然嘴上答应了,但实际动作磨蹭得很。从报修到修完足足拖了12天时间。为了不把二次污染弄大,李女士自己花钱买了环保涂料去粉刷。 那两天因为卫生间没法用,她只能天天住在酒店里。等到维修全部结束后一结账:12天的房租钱加上买涂料的钱、保洁费还有住酒店的费用加起来一共5000多块钱。李女士觉得这些费用不该自己出,就去找物业商量减免赔偿的事。结果物业那边却说:“你既然看过房子就等于知情了,”就只肯赔两天的损失。 双方谈不拢,最后李女士把物业告上了闵行法院。法庭上大家的焦点全在“当时她到底知不知情”上面拉锯。物业辩解说是因为李女士当时已经看过房子并签字了,墙面发霉属于那种不影响居住的一般小毛病。李女士反驳说当时房间里堆满了家具,霉变被完全挡住了。“要是我当时看见墙上这么脏,肯定不会租的。” 闵行法院审理后给出了观点:给人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是房东的核心义务。这不仅仅是指设施没问题,还得保证不能危害到租客的健康。法官说了:“从医学常识和大家的日常认知来看,房间里长了霉菌还长出蘑菇,这显然不符合基本的居住卫生标准。”法官直接驳回了物业“看房即免责”的说法,认定他们违约了。 最后法院判物业赔偿李女士5000余元。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如果房屋发霉的情况特别严重到让人没法住下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承租人是有权拒收房子或者要求减免租金的。维权的时候一定要留好照片、聊天记录这些证据链。” 给房东和租客也提个醒吧:对房东来说,交付房子之前最好主动把隐患排查一遍;对租客来说,签合同之前最好把房屋的各个角落都拍个照、录个像留个底;对双方来说都要讲究诚信履约,出现纠纷先商量着解决不行再去打官司。大家都拿出证据来说话、用法律维权才能不折腾,“适租”义务可不能打折。大家得从这次“蘑菇屋”的事儿里吸取教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