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五唯”立起新标尺:分类分层评价改革加速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动能

一、问题:旧有评价体系制约创新活力释放 入职仅一年半,北京大学学者孙鑫凭借随机几何与统计物理领域的突出成果,从长聘副教授破格晋升为教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祝杰杰因在宽禁带半导体领域的创新研究成果被应用于北斗导航、5G通信等重要领域,在六年内完成从讲师到教授的跨越。这些打破常规的人才成长案例,折射出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深层逻辑与现实紧迫性。 长期以来,以“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为主要特征的评价体系,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释放。此模式偏重短期量化指标,容易让科研人员更在意发表数量而非原创质量,评价取向与国家战略需求存在偏差,人才结构与资源配置也难以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二、原因:评价导向失准与战略需求脱节 在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旧有评价体系的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 其一,短期量化指标削弱了科研人员长期投入基础研究、攻关“卡脖子”难题的动力; 其二,单一评价方式不利于创新要素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有效集聚; 其三,人才评价与项目评审、经费管理、职称晋升、薪酬激励等环节联动不足,改革难以形成合力。 归根结底,评价体系长期自我循环,没有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为核心导向,导致人才培养与国家发展需要之间出现结构性偏差。 三、影响:改革滞后制约高质量发展大局 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偏差,影响已不止于学术评价本身,而是波及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一上,一批科研人员难以按实际贡献获得相匹配的认可,创新积极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资源配置上更容易追逐论文数量与各类“帽子”,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协同也难以有效建立。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直接影响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制约“人才红利”向“创新红利”的转化。 四、对策:系统部署推动分类评价落地 针对上述问题,中央层面的改革部署持续推进、逐步深化。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系统改革;2020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明确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2022年,科技部等八部门启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在六个地区、二十一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差异化探索。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学位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将“实践成果”与“学位论文”并列作为学位授予依据,为纠正“唯论文”导向提供了法律支撑,标志着改革进入制度化、法治化阶段。 在地方层面,上海结合国家方案与本地实际,面向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科技人才,提出差异化的评价方式、评价周期与评价渠道,形成了可参考的地方实践。 高校改革也在加速推进。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现代光学研究所取消博士毕业生发表学术期刊论文的硬性要求,将科研项目的系统性贡献作为核心评价指标。2025年,已有来自多所高校的五十九名工程硕士、三名工程博士以实践成果获得学位,拓展了以成果为导向的人才成长路径。 在科研院所层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推行“四类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基础科学研究类人才采用不多于三篇高质量代表作的评价方式,以质量而非数量作为衡量标准,说明了尊重科研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的导向。 改革的核心在于,围绕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科技人才建立差异化评价体系:对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原创贡献与学术引领力;对应用研究人才,侧重技术攻关的实际成效;对产业转化人才,强化成果落地的经济社会价值;对高技能人才,聚焦高精尖制造技艺的熟练度与创新性;对教育教学人才,以育人成效作为核心评价标准。 五、前景:深度联动构建创新生态 当前,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正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下一步关键在于推动人才评价与项目评审、经费管理、职称晋升、薪酬激励等机制深度联动,形成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的合力。只有把评价改革嵌入科技创新全链条,才能更有效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推动各类人才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价值、发挥作用。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其意义不止于优化人才管理——更关系到创新体系的活力与效能;它既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抓手,也是激活创新第一资源的关键支点。当评价体系真正聚焦国家所需、面向创新本质,科研人员的创造力才能充分释放,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改革仍在推进,但方向清晰——让人才评价回到创新与贡献本身,让科技创新更好服务国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