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公司+农户”的故事

这是一次充满人情味的司法实践。因为养鸡场亏损,莫某夫妇欠了农牧公司9万块钱。2月12日这天,农牧公司负责人从手机里收到了一笔4万元的汇款,激动得差点跳起来。他打电话给岑溪法院干警,感慨地说:“拖了这么多年的账居然这么快就拿到了,法院给我们考虑得太周全了!” 事情的起因是一起“公司+农户”的合作纠纷。26年前,莫某夫妇拿着3万元押金,和农牧公司签了协议。本来公司提供鸡苗,他们在自家山上代养就行,没想到市场不景气、成本又高,这几年下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了一身债。公司催了好几次都没要回来,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一查控财产就皱起了眉头:除了那座在半山腰的养鸡场,莫某夫妇名下几乎没别的东西。干警决定亲自进山看看。这一路可真是折腾人,山路崎岖得不行,四十多里路开了快一个小时才到。 眼前的景象让干警心里直发沉:全家几口人挤在简陋的房里,三个孩子还在跟着吃苦。除了5000多只正在养的鸡苗和那笔3万元的押金,家里真的是家徒四壁。莫某夫妇见到干警都快哭出来了:“我们也不是不想还钱,看着孩子这么受罪心里急得很,可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干警们一边听着他们的难处,一边跟他们讲法说理。为了帮这家人渡过难关,干警还专门联系了村委会和养殖协会。这时候公司那边也通情达理:“他们两口子干活踏实,以前合作得挺好的。” 双方在干警的见证下签下了协议:考虑到莫某夫妇的实际情况,把9万多元的债务降到了4万元。莫某夫妇东拼西凑终于凑齐了钱按时汇了过去。接下来岑溪法院还会继续努力兑现胜诉权益。 这次案件的顺利解决是真诚换来的结果。文字是王玉通写的;一审一校是秦娟、刘泳敏负责的;二审二校是欧阳豪、程顺辉把关的;三审三校是黄立艳、覃显芸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