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也不能把年龄当成作恶的挡箭牌啊!

咱们今儿聊聊一个明朝的真事儿,就在乡下,俩半大孩子成天打打闹闹,结果其中一个下手没轻没重,直接把小伙伴给打死了。差役把人带走的时候,这小子一点不慌,梗着脖子跟县令喊:“我还小,你们拿我没办法!”那时候观念就是孩子不懂事,通常不会判得太重。谁承想县令根本没生气,反倒叫人把他关大牢里,每天送饭给他吃。大家都以为这是要从轻发落呢,其实县令心里有谱,这是在试探他的本性。县令偷偷嘱咐差役,每次送饭时,把一双筷子一正一反插在饭上送过去。那孩子一看筷子插反了,顺手就摆正了。这种举动其实已经说明问题了。县令听了汇报就说:“他既然能把筷子摆好,善恶是非肯定清楚,这就是故意杀人。”说完一拍惊堂木判了个斩字。 咱们再看另一个案例,一个12岁小孩因为玩具被抢怀恨在心,居然半夜放火差点烧死邻居一家。他也是有恃无恐地喊:“我还小不用偿命!”县令这次也没直接定罪,而是观察了几天。结果发现这孩子不但没愧疚感,还在牢里炫耀自己聪明呢。县令最后判了他杖刑和罚金还让赔钱。 你看这两个案子放一块儿就明白了,明朝的官员处理未成年犯罪的时候从来不光看年龄更看人心坏不坏。这跟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不矛盾。现在法律也不是光保护那些坏孩子的“一放了之”。还是那句话善恶不分年纪人心坏了才是真的坏。就算是小孩也不能把年龄当成作恶的挡箭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