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春节后首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当前金融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与成效。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金融案件342万件,涉案标的额达59.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这组数据反映出金融市场加速发展,同时也对司法保障提出更高需求。 当前金融案件呈现三大特征:一是金融创新带来的纠纷类型不断变化,区块链、智能投顾等新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更为突出;二是案件关联性增强,同一金融产品可能引发跨区域、群体性诉讼;三是裁判在引导金融风险防控上的作用更加明显。这些变化既显示市场活跃度提升,也考验司法应对能力。 面对新形势,司法机关围绕中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部署,完善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举措。科技金融领域,上海、北京等地金融法院依托集中管辖机制,为科创板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更专业的审判服务;在绿色金融上,长三角地区法院联合发布绿色金融司法倡议,推动区域协同;针对普惠金融纠纷,全国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源头治理,使信用卡纠纷增幅较民商事案件平均增幅低10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司法机关在养老金融领域推出更贴近老年群体的服务举措,重点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适当性义务;针对数字金融发展中的电子签约不规范问题——上海金融法院提出专项建议——推动行业合规。这些做法显示,金融审判正在从“事后裁判”更多转向“前端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研究供应链金融、虚拟货币等前沿领域的法律问题,制定有助于纠纷实质化解的指导性文件,并通过完善金融审判专业化体系、加强司法与监管协同,深入提升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金融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但也伴随风险;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推动风险防控和纠纷化解。随着金融强国建设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更专业、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和金融创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