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1983年豫东郑家洼,我爹花了1000块钱给我买了个媳妇。那时候的1000块,在镇上能买半套房呢。我爹找了人贩子刘麻子,把一个叫赵杏儿的姑娘从云南给弄来了。她当时瘦得像根草,眼睛里全是害怕,一进门手抖得连碗都端不稳。我娘挺心善,天天给她煮鸡蛋吃。可杏儿晚上蹲在院子里摆弄麻绳,明显是想跑。我心想这哪儿是娶媳妇啊,分明是绑了个人。新婚那天晚上,我给她留了门,还塞了15块钱路费。结果第二天一早她回来了,冻得嘴唇发紫。她说她在汽车站坐了一宿,想回老家又回不去了,只好回来。她说跟着我这样的好人总比在外头流浪强。 后来杏儿给我做鞋、纳针脚比机器还密;我娘病了她还偷偷卖绣活去凑钱。有一次刘麻子来要债,我直接怼他说倒卖人口是要坐牢的。 现在很多人觉得农村光棍多是因为女的太现实要房要车,但其实杏儿要的不是钱,她要的是做人的尊重。 后来我们又办了第二次婚礼没有交易也没有算计。她给我生了一儿一女弟弟还考上大学了我爹现在逢人就夸满仓有福气。 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当初没放她走这福气还会来吗? 所以你觉得钱重要还是良心重要? 如果你是那个新郎你会放走买来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