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通报五起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案件,彰显出监管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执法力度。
这批案件涉及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非法药品购销、虚假宣传等多个方面,暴露出部分经营主体漠视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严重问题。
在已查处的案件中,尉氏县河南省某食品企业用大豆油、棉籽油混合芝麻香精冒充黑芝麻香油的案件性质尤为恶劣。
经检测,该批次产品油酸、硬脂酸等关键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金额已达二十万元。
这种以次充好的造假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对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鉴于案情已涉嫌刑事犯罪,监管部门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药品安全领域同样问题突出。
顺河区某药品销售企业从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个人处购进人血白蛋白、速效救心丸等十种药品,既未履行购销查验义务,也未按规定温度储存药品。
这种违法行为使药品来源失去可追溯性,药品质量难以保障,直接威胁患者用药安全。
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问题在此次通报中占据相当比重。
祥符区某健康管理中心向老年人宣传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对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有明显疗效,宣传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标注范围严重不符。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食品店则在直播平台宣传普通食品具有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
这类针对特定人群的欺诈行为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心理,社会危害性较大。
此外,杞县某酱菜作坊在生产过程中超限量添加甜味剂,导致产品甜蜜素含量超标,同样反映出部分小型食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的现状。
从案件特征分析,当前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呈现几个突出特点:一是造假手段隐蔽性增强,不法分子利用专业知识实施造假;二是侵权对象精准化,老年群体成为虚假宣传重点目标;三是违法链条延伸,从生产到销售形成完整利益链条。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部分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利益驱动有关,也暴露出监管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上述问题,开封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各级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抽检监测等多种方式,构建全方位监管网络。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快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移送的移送,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注重以案说法,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从长远来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震慑力;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更重要的是,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通报典型案件,既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是对社会关切的回应。
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没有旁观者:监管要更精准更有力,企业要更自律更守底线,平台要更负责更严把关,消费者也应提升识别能力、积极投诉举报。
把每一起案件当作一次“补短板、强治理”的契机,才能让市场更清朗、消费更安心,让民生安全感在看得见的变化中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