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资源“有价值”已形成共识,但如何把价值转化为可交易、可持续的收益,仍是多地推进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现实难题。
水土保持项目往往投入周期长、维护成本高,生态效益显著却难以对应稳定资金来源,特别是在小流域治理后期,常面临管护资金缺口、资产权属模糊、价值度量不足、变现路径不畅等痛点。
此次湖南麻阳完成物质供给类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转化交易,为上述难题提供了可操作的市场化解法。
问题在于,生态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其价值既包含生态系统服务的公共属性,也包含可供开发利用的物质属性。
若权属不清、边界不明,就难以进入市场;若缺少统一核算和评估机制,就难以形成可被交易双方接受的价格;若交易渠道不透明、不规范,社会资本就难以参与,最终容易陷入“治理靠投入、管护靠财政”的单一模式,影响生态治理成果的巩固提升。
从原因看,麻阳此次探索之所以能够实现“破零”,关键在于制度供给与交易机制的同步推进。
一方面,当地以经营权出让的方式创新水产业开发利用模式,明确交易标的为晃坳溪下寨溪、马头坡溪两区块10年经营权,使生态资源以更清晰的权益形态进入市场。
另一方面,交易按照“确权颁证—价值核算—价值评估—公开交易—循环投入”的技术路径实施:通过明确资产权益归属、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价值核算与评估、在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信息并吸引企业摘牌,提升了交易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省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指导,也为交易规则、风险防控和流程闭环提供支撑。
影响层面,此次交易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其一,这是湖南首次探索物质供给类型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转化交易,意味着在既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基础上进一步补齐类型链条,为全省相关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其二,交易收益分配明确强调“生态反哺+群众共享”,部分资金将用于小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及所在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把生态治理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共服务改善,增强基层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
其三,通过“保护—收益—提升”的循环机制,尝试破解后期长效管护资金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让生态保护不再仅依赖一次性投入,而是逐步形成可持续的资金闭环。
对策方面,麻阳的做法体现出“政府搭台、市场运作、收益反哺、群众受益”的组合思路:在制度设计上,通过出台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培育与价值实现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支持机制等方式,推动溪河资源“有主”、生态价值“可计”、交易过程“有市”、产业承接“有企”、发展路径“可持续”。
在金融工具上,通过设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风险补偿金,撬动绿色金融贷款,为生态产业化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缓解企业参与初期的融资约束。
实践表明,若要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试点”走向“常态”,必须把确权、核算、交易、金融、管护等环节统筹起来,形成稳定制度安排,而非依赖单一项目推动。
从产业前景看,摘牌企业表示将联合合作方开展水产业开发经营,规划建设山泉水生产线并扩大产能,带动生态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
需要看到的是,水产业开发既蕴含市场机遇,也对生态承载力、取水合规、品质监管、品牌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未来推进类似探索,应坚持生态优先、节水优先和依法合规底线,强化水资源论证与生态影响评估,建立取水、生产、排放全过程监管机制,防止“重开发、轻保护”。
同时,要推动收益使用公开透明,让“生态反哺、群众共享”可量化、可监督,进一步夯实社会信任基础。
总体判断,随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完善,类似“水土保持+水产业”的融合业态有望在更多具备资源禀赋的小流域推广。
其关键不在于简单复制某一项目,而在于复制一套可执行的规则体系:权属清晰、价值可度量、交易可公开、收益可循环、金融可支撑。
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将有助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县域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
生态保护的成效,既要看当下的治理投入,更要看后续能否形成自我运转的长效机制。
麻阳以规范交易把生态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经营收益,并将收益反哺生态与民生,折射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理念走向制度、从试点走向体系的现实路径。
下一步,持续完善确权标准、价值核算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更多生态资源依法合规进入市场,将为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增添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