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推公益代偿机制追责违规登山 13名受困“驴友”捐赠280件救生衣担责

近年来,北京市民和游客擅自进入野山禁区导致的救援事件频繁发生,给公共应急资源造成巨大压力。昌平区最近处置的两起登山被困事件再次凸显了这个问题的严峻性。 事件发生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29日晚,13名登山者在昌平区十三陵镇未开发地区失联,其中包括7名成年人和6名未成年人。昌平区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迅速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组织200余人参与搜救,经过9小时的紧张救援,于30日凌晨3时将全部人员安全救出。同日22时,延寿镇大杨山附近又有3名登山者因体力不支被困,经过近8小时的救援才被送至山下。两起事件共动员大量公共资源,造成了显著的社会成本消耗。 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登山爱好者安全意识淡薄,对野外活动的风险认识不足。他们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既危害自身安全,也给救援部门带来沉重负担。传统的救援费用追缴方式往往引发矛盾,难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昌平区应急管理部门在处理此事时采取了创新思路。根据《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的涉及的规定,被救援人员应承担救援费用。但该办法同时规定,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的被救援者可免于追缴费用。这一规定为化解矛盾提供了制度空间。 救援结束后,应急管理部门对被救援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讲解,帮助他们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被救援人员经过反思,主动提出以捐赠物资的方式承担责任。经过协商,他们最终捐赠了280件救生衣,用于昌平区两个山村的防汛应急保障工作。这些物资将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工作,同时按需向村民发放,切实提升了基层防汛能力。 这一做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一上,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费用追缴机制,对任性冒险行为形成有力的警示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鼓励公益服务和现身说法,给予被救援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更好的教育效果。这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个人责任与社会贡献相统一"的模式,既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又说明了人文关怀。 应急管理部门指出,追缴救援费用并非强制收费,而是一种法律权利和强有力的警示。其目的不在于惩罚本身,而在于遏制任性冒险行为,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通过这一案例,被救援人员成为了安全教育的活生生教材,他们的经历和反思能够警示更多的登山爱好者,实现了"挽救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益。

山地不语,却对规则与敬畏有着最直接的回应;对违规涉险行为依法追责、对主动担责给予公益化出口——并非"宽严摇摆"——而是在法治框架下把警示、教育与公共利益最大化结合起来。让每一次救援都成为风险教育的起点,让每一次公益代偿都转化为基层防灾的增量,才能更有效守护生命安全,也让公共资源用在更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