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制度型开放试点方案 推出98项举措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在制度型开放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当前,全球经济规则加速重构,高标准经贸规则成为国际竞争新焦点。作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天津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设立以来,已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但对照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协定,仍存在规则衔接不足、开放压力测试不够等问题。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响应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试点措施的要求,也是天津主动适应国际经贸新形势的战略选择。 在服务贸易领域,方案结合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定位推出突破性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在安全框架下跨境传输经营数据,将大幅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效率;支持融资租赁资产以人民币结算跨境转让,有助于巩固天津作为全国融资租赁高地的优势。数据显示,天津融资租赁资产规模占全国四分之一,新规将继续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货物贸易上,方案聚焦高技术产品贸易便利化。通过取消非必要进口限制、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等措施,直接对标CPTPP规则。特别是对商用密码产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仅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实施管制,这个变化预计可使对应的企业合规成本降低30%以上。 数字经济发展成为方案另一亮点。生物医药领域推动"数字强链",支持"智能+医疗"产品创新;在智能网联汽车上,探索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测试。这些举措与天津制造业立市战略深度契合,将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南开大学自贸区研究院专家指出,天津港作为世界级港口,与数字经济新规形成海陆联动优势显著。

开放竞争本质上是制度、环境和预期的竞争。天津通过实施方案,将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转化为具体举措,既是落实国家部署,也是以改革促发展的重要选择。下一步关键在于执行:通过更透明的规则、更高效的流程和更可持续的制度创新,将开放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劲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