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案例:吸毒后驾车连撞致4死依法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2月13日发布的第48批指导性案例中,严某聪案成为首个涉及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例。2021年8月22日,广东省茂名市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吸毒人员严某聪在短时间内三次吸食毒品后驾车,先撞击摩托车驾驶人杨某致其死亡,随后加速逃离时又连续冲撞多名行人及车辆,共造成4人死亡及18万余元财产损失。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定罪量刑。一审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严某聪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判处死刑;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核准死刑判决。

严某聪案的审判表明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权的立场;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为类似案件审理提供了明确标准,也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任何人都不得以身试法,用他人生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只有让法律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才能真正守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