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判处私设屠宰点案 未检疫生猪流入市场引发食品安全警示

食品安全关乎公众健康,检验检疫制度是守护餐桌安全的重要防线。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任何绕过检验检疫程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据了解,被告人吴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福鼎市某镇民房旁搭建简易房屋,私自设立生猪屠宰场所。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吴某某对其自行养殖及收购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进行屠宰,并将猪肉运至摊位销售。该非法经营持续约8个月——累计屠宰生猪104只——销售金额22万元,非法获利2万元。 违法行为随后被依法查处。2024年11月,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吴某某销售摊位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其非法屠宰的生猪肉及屠宰工具,并扣押未屠宰活体生猪2只。其后,吴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公诉机关量刑建议。2025年1月,福鼎市公安局联合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对扣押的2只活体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经检验,查获的生猪肉未检出异常,但这不影响其行为的违法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关于生猪屠宰、销售的有关规定,私自设立屠宰场所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经营活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已生效。 该案也提示食品安全监管仍需补齐短板。私设屠宰场屡有发生,既与部分从业者对违法后果认识不足有关,也反映基层监管力量仍需加强。检验检疫制度旨在从源头阻断病死畜禽和不合格肉制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任何规避检验检疫的行为,都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当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大对非法屠宰场所的排查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对养殖户和小商贩的普法宣传,提高依法经营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其按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安全无小事。本案的查处说明了司法机关维护市场秩序、守护群众健康的态度。唯有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才能把好从养殖、屠宰到流通的每一道关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本案也提示有关从业者:触碰法律红线、危害公共安全,必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