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普通房屋租赁纠纷中,法官敏锐发现原告提交的水电费凭证存在异常水印。
经核查,这些"证据"实为通过智能工具生成的伪造材料。
该案揭开了司法实践中技术造假现象的冰山一角。
调查显示,此类问题呈现多元化特征: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发现律师提交的"典型案例"实为虚构;上海二中院查获多份含有不实法条的上诉状;更值得警惕的是,上海青浦区法院处理的商标侵权案中,当事人通过反复操作搜索引擎人为制造"侵权证据",并以此在全国发起400余起恶意诉讼。
法律专家分析,技术造假泛滥存在三重诱因:首先是技术特性使然,生成工具基于概率模型运作,面对专业法律问题时易产生"创造性错误";其次,法律数据库存在更新滞后与信息盲区,为虚假内容滋生提供空间;更深层的原因在于,部分诉讼参与人对技术工具存在盲目依赖,甚至故意利用其"创造性"特征谋取不当利益。
这种现象已对司法体系造成实质性冲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负责人指出,虚假证据不仅增加法官甄别成本,更可能直接导致错判。
上海市司法局调研数据显示,2025年涉及技术造假的案件较上年增长217%,其中商标维权领域成为重灾区。
面对挑战,司法机关正构建多层次防御体系。
北京法院推行"三全"释法说理机制,对证据材料实行"双人复核";上海建立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平台,实现取证过程全链条追溯;最高人民法院拟将"技术辅助证据审查"纳入法官培训必修课。
多地政法机关还探索与互联网企业建立数据校验通道,对可疑证据实施源头核验。
业内人士认为,治理技术造假需把握技术发展与司法安全的平衡点。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专家建议,应建立"技术+制度"的双轨机制:一方面完善智能工具的伦理约束标准,另一方面修订《电子证据审查规则》,明确技术生成材料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人工智能技术是一把双刃剑。
在为司法工作提供便利的同时,其"幻觉"特性也对法庭秩序和司法诚信构成了挑战。
这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涉及法律制度、职业伦理和社会诚信的综合问题。
多地法院的主动应对体现了司法系统的责任担当,但更重要的是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只有当法官、律师、当事人乃至全社会都对AI的局限性保持清醒认识,对虚假信息保持警惕,才能真正防范"AI幻觉"对司法秩序的侵蚀,维护法治的纯净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