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6年,国内银行业在首席合规官的岗位上动作频频。2月27日这天,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几乎同时发布公告,给大家看个热闹。建行董事会直接通过决议,把行长张毅的首席合规官身份给定下来了,生效日期就定在2月27日;而交行则决定让首席风险官刘建军兼任这个职务,不过得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才行。除了国有大行,还有不少股份行和中小银行都跟进了这一节奏。浙商银行把吕临华给提上来了,期限跟董事会任期一样长,也得等监管部门点头才行。兰州银行和青岛农商行也不甘落后,都决定让自家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 往前看,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把设立首席合规官的事给拍板定了下来。这个《办法》是2024年12月出来的新规,它明确要求各家银行在总部得设首席合规官,而且这人得是高管层成员。它还允许行长或者其他高管来兼任这个职务。其实早在2024年12月,《办法》刚出台那会儿,监管部门就已经给各家银行提了醒,让大家赶紧在过渡期内把整改工作给落实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说过,这《办法》就是为了指导银行把合规管理体系搞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从2月份的情况来看,很多银行都陆续公布了首席合规官的人选。2月4日齐鲁银行把行长张华叫了过来兼任这个角色;2月11日上海银行宣布董事会决定让施红敏来担任这个职务,她本身就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2月12日光大银行也发了话,董事会同意杨文化去当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不过他得等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资格才行。大家会发现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几乎所有银行在选首席合规官的时候都倾向于从现有的高管层里面挑人来兼任。 就拿苏州银行来说吧,他们是行长王强在兼任这个职务;上海银行则是让施红敏来当这个角色。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的情况稍微有点不一样,他们是把副行长派去担任首席合规官的位置。这种主流模式其实跟监管要求有关联。之前银行虽然也设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这些岗位,但具体干活的人职责不太明确,独立性也不够强。这次新规出台后就把这些名称统一了一下,把具体职责也明确了下来。 从大方向上来看,这次人事布局之所以这么快推进下来,最直接的动力还是监管层的风向标。毕竟《办法》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就是要让各家银行把合规基因注入到决策和经营的全过程里去。所以像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这些大行自然也就紧跟脚步了。 最后不得不提一下几个关键时间点:2024年12月的《办法》出台、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26年刚开始各家银行密集发力、以及2月4日、11日、12日、27日这几个重要的日子里发生的人事变动……所有这些消息加在一起说明一个事儿:银行业正在努力赶上合规管理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