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利用婚姻实施诈骗的案件中,被告人张某因重婚和诈骗被判刑五年。这起案件的终审裁定是在2024年6月做出的,判决结果驳回了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张某出生于1977年,2000年之后她开始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通过多次结婚离婚的方式骗取钱财。2022年起,她的行为升级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犯罪,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和伪造结婚登记证件接近被害人。她谎称自己怀孕或母亲病重需要医疗费用等理由,骗取了被害人黄某人民币10.9万元和吴某人民币2万元。2024年6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认定她有配偶而多次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一审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二审法院经过详细核查证据和听取各方意见后认定她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二审法院认为张某利用大龄男性对缔结婚姻组建家庭的迫切心理实施诈骗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还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这次案件让公众认识到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以婚恋为名行诈骗之实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公众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核实对方信息真实性避免情感冲动取代理性判断司法机关将继续依法履职维护健康文明诚信婚恋风尚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