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刑事司法既要精准打击犯罪,也要坚决防止“带病立案”“久押不决”“以押代侦”等现象;随着社会治理场景更复杂、犯罪形态不断变化,侦查取证链条拉长、协作环节增多,如果对立案标准、强制措施适用和侦查程序缺少有效约束,案件质量容易波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羁押和诉累,影响司法公信力与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原因——一方面,部分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判断和法律适用上争议较大,侦查阶段“先抓人后补证”的冲动仍需通过制度加以约束;另一上,跨区域、跨领域犯罪抬高取证难度,个别地方办案压力与破案时限之间,容易出现程序意识弱化。此外,行刑衔接不畅、线索移送不顺,也可能导致该立未立与不该立而立并存,增加司法资源消耗。 影响——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29.5万人、不起诉30.5万人,不捕、不诉率总体保持平稳,发出“以证据为核心、以审查为抓手”的明确导向。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或者建议变更和释放1.9万人,推动减少不必要羁押,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万件、监督撤案3.96万件,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039件,凸显“应立尽立、应撤尽撤、行刑衔接顺畅”的要求。对遗漏提请逮捕、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纠正达3.7万人,表明监督不仅着眼“少捕慎押”,也强调对严重犯罪依法追诉、对漏罪漏犯及时纠偏,确保打击力度与法治精度相匹配。 对策——以监督促规范是重要路径。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万件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410件次,书面纠正违法意见采纳率在95%以上。较高采纳率说明侦检协作机制持续完善,也表明以证据合法性、程序合规性审查为重点的监督更具刚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可在三个层面持续推进:其一,深入细化证据标准与审查要点,推动逮捕、起诉、撤案等关键节点协同发力,减少“反复补证、久拖不决”;其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强制措施衔接机制,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实行分层分类处置,依法用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其三,健全行刑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案件移送、证据转化、管辖协作诸上形成闭环,提高治理效能。 前景——从总体趋势看,检察机关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为切入点,正推动刑事司法从“重结果”进一步转向“重程序、重证据、重权利保障”。随着“少捕慎诉慎押”要求更深入落实,监督体系将更加数据化、规范化、精准化:既通过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防止无辜者被追诉,也通过纠漏补缺确保犯罪得到应有惩治。可以预期,随着监督标准更统一、协作机制更完善、监督方式更优化,刑事司法将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法治进步不仅在于对犯罪的精准打击,更在于对权利的严格保护。最高检此次披露的司法数据,直观呈现了近三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分成效,也为新时代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当“不捕不诉”从个案选择逐步成为制度常态,司法对人权保障正进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