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小企业账款回收难、回收慢,已成为影响企业现金流和经营预期的突出堵点。近一段时间,部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企业合同履行中存在付款周期过长、结算环节繁琐、以第三方付款作为前提等情况,导致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大,风险沿供应链上下游传导,进而影响就业稳定和市场活力。原因——从司法实践看,账款拖欠往往由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一是合同条款不对等。一些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优势设置格式条款,将付款与第三方支付、验收确认等条件捆绑,客观上抬高了中小企业收款门槛;二是履约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责任边界容易模糊,执行难度随之增加;三是个别单位法治意识、契约意识不足,付款安排与预算管理、内部审批衔接不畅,久而久之形成拖延惯性;四是部分中小企业维权能力相对薄弱,在证据固定、诉讼成本和执行周期诸上承受压力,容易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影响——清欠不只是个案纠纷的解决,更关乎市场预期和营商环境。账款能否及时兑现,直接关系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研发投入和再生产能力,也影响其融资能力、用工稳定和产业链协同。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执行到位,有助于强化合同意识和规则意识,形成公平竞争、守信履约的市场秩序,为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提供司法保障。对策——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中介绍,各地法院持续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对不同所有制和不同产权主体在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上坚持一视同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数据显示,围绕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各地法院共结案9166件,目前已执行到位311.42亿元,反映出涉企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衔接以及执行兑现上继续提速加力。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的“背靠背”条款问题,法院系统严格适用对应的司法规则,防止大型企业借优势地位将付款责任不当转嫁给中小企业。全国法院直接适用有关规定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通报还提到,沈阳两级法院妥善处理某大型国有企业与多家中小民营企业之间买卖及租赁合同纠纷100余件,依法否定带有歧视性的格式条款安排,强调合同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反映了司法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前景——从趋势看,涉企纠纷治理将更强调“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执行兑现”一体推进。一方面,随着相关司法规则持续适用、裁判尺度进一步统一,企业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行为边界将更清晰,违法违规的“拖、赖、躲”空间有望进一步压缩;另一上,清欠成效持续释放,将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现金流预期,增强投资信心与创新动力。下一步,如何在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以大欺小”、滥用优势地位等行为的制度约束,并推动行政履约与预算管理等机制更顺畅衔接,将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发力点。
从311.42亿元执行到位的资金兑现,到709起“背靠背”等歧视性条款被依法纠正,这若干司法举措不仅稳定了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也说明了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担当。面向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不能停留在原则层面,更要落实为企业看得见、拿得到的制度成果——这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最直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