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劳动合同里写上“不发病假工资”,这规定到底管不管用呢?劳动合同算是工作关系的大前提,可要是这一条定得跟法律拧着来,肯定会让人心里犯嘀咕。咱们得把法律条文掰开了揉碎了讲,这事儿还得看相关规定怎么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说法,员工生病了或者不是因公受伤需要看病休息,这叫医疗期。在这期间单位给不给钱?肯定是得给的,这钱叫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这方面的钱可以稍微少点,但不能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这么规定,其实就是想给生病的劳动者兜底,帮他们缓口气。毕竟人生病的时候身体遭罪,钱包也瘪了。从道理上讲,合同虽然是双方商量着签的,但底线不能坏。要是白纸黑字写着不给病假工资,这明显是在欺负人。劳动者辛辛苦苦干了这么久,有点小病小灾的好歹得有点收入维持生活。法律也明确说了,这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肯定是无效的。 咱们再看看实际例子怎么判。有个公司跟员工签了这一条不给病假钱的合同,后来员工真生病请假了,公司说不给钱就不给。员工一气之下告到了仲裁机构,最后仲裁机构还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认定这规定不合法没用,要求公司必须赔钱。这就告诉咱们一个理儿:不管合同上写得再好看,只要是违法的条款,最后都得无效。 企业这边以后得规矩点啊。该给的病假工资还是要给的,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为了以后大家都好过。有了合理的病假制度,员工心里踏实了才会更忠诚干活。要是真遇上黑心老板不遵守规定怎么办?别怕!员工完全可以先找老板好好商量试试;要是商量不下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实在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只要按规矩办事儿,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不是难事儿。 总的来说啊,“不需要支付病假工资”的约定一般是没什么法律效力的。法律早就把这份保障写在纸上了,咱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得把这几条规矩记住、遵守好,这样工作环境才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