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基金销售费用规定:持有超一年份额免收销售服务费引导长期投资

为深入推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日前对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修订。

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以来,监管部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公募基金规模已突破30万亿元,服务投资者超过8亿人次,已成为普通居民重要的财富管理工具。

然而,基金销售费用结构不尽合理、收费标准偏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负担,不利于长期投资理念的形成。

此次修订正是针对这些问题的有针对性改革。

修订规定的核心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

首先,证监会合理调降了公募基金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率水平。

这一举措直接降低了投资者进入基金市场的成本,有利于吸引更多中小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

其次,规定简化了赎回费收费安排,明确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确保投资者在退出投资时获得更加透明、公平的待遇。

最具创新意义的是,修订规定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这一规定旨在通过费用杠杆撬动投资者的长期持有意愿,引导基金投资者摒弃短期炒作行为,形成更加理性、稳健的投资文化。

长期持有不仅有利于投资者获得更好的收益,也有利于基金管理人专注于投资管理,实现基金市场的良性循环。

在鼓励权益类基金发展方面,修订规定设置了差异化的客户维护费支付比例上限。

这一安排充分考虑到了不同类型基金的特点,通过降低权益类基金的销售成本,进一步激发基金公司开发和推广权益类产品的积极性,有助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权益市场,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规范基金销售费用管理也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

修订规定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应归属于投资者,而非销售机构,这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

同时,规定要求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防止投资者因重复收费而蒙受损失,进一步强化了费用透明度和规范性。

为推动基金直销业务发展,证监会建立了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这一平台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了高效、便捷、安全的直销服务环境,有利于降低中间环节成本,进一步压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同时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专业的服务体验。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费用优化和规范,有效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和持续成本。

预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显著改善基金市场的投资者体验,吸引更多长期资金进入公募基金市场,进一步推动基金行业向高质量、规范化方向发展。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既是响应"金融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更是完善基础性制度的关键一步。

当投资成本降低与长期理念培育形成合力,不仅将重塑行业生态,更将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耐心资本"。

这场自上而下的制度变革,或将开启居民财富管理与实体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