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处理时要区别对待,同时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医疗用麻精药品案件定下裁判标准,强调处理时要区别对待,同时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高法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三年来法院惩治新型毒品犯罪的成果,还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在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谈到了患者或他们的亲属贩卖治疗后剩余的麻精药品这个社会关心的问题。李晓光指出,医疗用麻精药品有两种属性:既是法律允许用来治病的药品,也有被滥用成毒品的可能。这类药品通常都是通过正规医院开出的,普通老百姓往往没意识到它有变成毒品的风险。因为不了解法律、图省事或者经济原因,一些患者或家属会把剩下的药品通过网络平台或病友群卖掉,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这事儿让人觉得挺惋惜的。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在审理时主要把握两点:一是坚持区别对待。如果是明知对方吸毒或贩毒还把药卖给他们的,法院就会依法严惩;如果只是在病友圈里卖了点,或者给特定的人卖了很少量且危害不大的话,就不能简单地按毒品犯罪来判。二是保证案件质量。法官得仔细看证据链条,核实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只有证据确凿证明有贩毒故意且实施了转售行为才能认定是毒品犯罪。李晓光还分析说,很多这类案件是因为我国的药品回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目前回收渠道不畅让患者不知道怎么处理剩下的药,客观上增加了药物非法外流的风险。所以必须尽快建立一个方便规范的回收体系,通过社区医院和药房提供服务,还要想办法激励大家主动上交多余的药。发布会上也提醒大家:麻精药品一定要听医生的话用不能过量也不能乱用;剩下的药要按规矩处理不能随便转卖或者送人。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明白转卖这类药是违法的,一起维护好秩序和社会稳定。这次最高法的回应不光给这类案件定了裁判标准体现了刑罚既准又人性化,也显示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时也注重源头治理和大家一起参与的现代法治理念。下一步完善回收制度、加强全民教育是预防这类犯罪的重要方向。人民法院会继续依法办事保障大家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