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整治趋利性执法,纠正过罚失当等367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披露,自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系统立足审判职能——稳定企业发展预期、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数据显示,各级法院通过强化司法审查力度,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涉企不当执法行为367起,其中重点整治了乱罚款、违规异地执法等突出问题。 当前,部分行政机关涉企执法过程中仍存在机械执法、过罚失当等现象。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指出,这些问题既损害执法公信力,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分析表明,执法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滥用、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是导致涉企执法偏差的主要原因。 专项行动的推进已产生多重积极效应。在刑事司法领域,法院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对69件涉企案件作出非罪处理,并再审纠正55起冤错案件。在行政审判上,2025年某房地产公司胜诉案具有标志性意义——最高法院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地方政府履行800余万元行政补偿承诺。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苗头,推动形成了"包容审慎"的执法司法新导向。 为构建长效机制,最高法已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示范性判决统一裁判尺度。据悉,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行政强制等领域的指导案例,正在倒逼行政执法机关完善程序规范。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司法审查+典型案例"的双轨模式,既能及时纠正个案偏差,又能从制度层面预防执法随意性。 展望未来,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同治理体系将更加完善。专家建议,下一步应重点健全涉企执法负面清单、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通过专项行动不仅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更确立了保护企业权益的司法导向。各级法院应将好经验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审判监督和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让企业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