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万一分钱都要不回来?这个法院判的真实案子简直太吓人了

借了钱给周某,可只要借条上漏了这一行,37万一分钱都要不回来?这个法院判的真实案子简直太吓人了。周师傅在贵州和王师都是熟人,他把37万给了周某,连借条和转账记录都准备齐全,结果一打官司,法院就只判周某还30万,剩下的7万直接算送人情了。别看网上说什么都是兄弟好说话,这90%的人借钱都得掉进这个大坑里。这次去贵州跟高安岳聊了一下,他把事情给讲清楚了。原来这30万是按照民间借贷来算的,因为借条上写得明明白白。但剩下的7万因为没写借条,就不算是借的了。虽然周某的配偶在抵押上签了字,但这也不能把她变成共同借款人,所以这部分她不用还。法律里有明文规定,借款合同得有明确的借钱意思才行。那些既没写借条也没说利息、还拿去一起做生意的钱,法院是不认的。为了保险起见,以后借钱千万别只走微信转账或者汇款不写借条,这容易变成合伙或者赠与。让配偶签字的时候,一定得让她写“共同借款人”,光写抵押没什么用。利息的话不能写超过LPR4倍,超出的部分法院是不支持的。建议大家照着这个安全模板写借条:今天借到XXX多少钱,做什么用,什么时候还清,要是没还就得按LPR4倍付利息。借款人写你的名字,配偶也得写上共同借款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