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就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的问题,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专访。他首先指出,虽然这类现象在近年来并非孤例,但仍是少数情况。朱启臻进一步解释,出现此类行为的主要人群可分为三类:一是一部分经商成功的农村外出人员,他们在回村修建或翻修祖宅时,往往借机扩大面积;二是个别官员利用职务影响力在老家或风景优美之地兴建豪宅;三是少数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侵占集体土地或违规购买宅基地用于建设超标的房屋。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朱启臻分析其根本原因在于违背了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农村宅基地作为集体所有的保障性住房,法律规定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使用权利,并且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当少数人占用大面积土地或多处宅基地时,显然破坏了公平性。 面对这些问题,朱启臻强调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要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的重要性。我国法律不允许这种买卖行为存在,只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买卖。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就会给予处罚和约束。对于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拆除恢复耕地属性是必然的措施;对于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处理方式则存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收归集体以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为了从源头预防类似情况发生,朱启臻提出了宏观层面的策略。我国一直鼓励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和盘活资源利用来促进乡村振兴。为了保障这些资源的合法合规利用及真正服务于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必须严格执法并完善法律法规机制。只有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最大限度地盘活农民宅基地资源并保障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