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园食品安全“十不准”

最近教育部有个新通知,给咱们说说具体的要求。第一,不管是中小学还是幼儿园的食堂,都不能卖冷荤、生食这些东西,更不能做冷加工的糕点。为了把“校园餐”这块整治得更彻底,让食堂的人意识更强点,操作流程更规范,教育部办公厅发了两个文件:《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和《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就是想把这道防线给筑得更牢,好护着孩子的健康成长。 跟着教育小微来看看具体咋说的——“十必须”的第一条,你开的食堂必须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是承包出去了,也得按证上的范围来,不能无证乱开或者超范围营业。第二条是得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自己管的食堂主要是为了学生吃饭,不是为了赚钱。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更不能往外承包。 第三条是要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学校得把校长定为第一责任人,给管理人员定好职责,得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得负啥责。第四条就是对干活的人健康检查和培训要跟上。食堂师傅得拿着健康证上岗,一年得体检一次。还得有个培训计划,把食品安全的知识教给他们,做好记录。 第五条是买食材这块必须严格按规定来。大宗的食材得走招标或者定点采购的路子,不能买没证的、不合格的或者不达标的东西。第六条是进货得有查验记录。买东西得看看供货的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双人联检”是必须的,记录和凭证都得好好保存。有任何票证不全、看起来不对劲或者坏了的食材都不能要。 第七条直接说不能做高风险食品。中小学、幼儿园这些地方本来就不做冷荤、生食和冷糕点了。另外像四季豆、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这些危险的东西也别加工。第八条是清洗消毒餐具得符合规定。餐具得及时洗净消毒放好保洁柜里,那种没洗干净的或者一次性的重复用了都不行。 第九条是陪餐制度不能走过场。学校得严格按规矩来陪餐,排个时间表确保每餐都有人陪着学生吃。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请家长来陪。第十条就是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得赶紧处理上报。要是有事儿发生或者发现像食物中毒的情况必须马上行动上报部门。 还有一个是关于工作人员的“十不准”,第一条就是没健康证的人不许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第二条是不准买国家不让用的添加剂或者有毒有害的东西。第三条不准加工国家不让卖的东西。第四条干活必须穿干净的衣帽口罩把手洗干净。第五条不能在食品区做会污染食品的事情。第六条生熟东西不能混着放也不能混用工具。 第七条是个人的东西不能和食品混在一起放。第八条是不干净的餐具容器不能用。第九条不准乱倒餐厨垃圾。第十条出了事不能瞒报或者伪造证据隐瞒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