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直播平台上频繁出现以"消灾解难""招财旺运"为噱头的商品销售纠纷。长春消费者吴先生的经历很有代表性:母亲患癌期间,他在一个拥有300多万粉丝的直播间购买了宣称能"减轻痛苦"的"消灾解难包"。母亲去世后,他不仅无法退款,反而被主播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索赔55万元。类似案例还有很多:消费者花费数千元购买"去病香"后皮肤病没有缓解,失业者借贷购买"招财香"生活依旧困顿。 这类事件暴露出新型网络消费陷阱的三个共同特点:利用消费者在疾病、失业等困境中的焦虑心理;将普通香烛等物品包装成具有超自然功效的商品;通过事先设置的"吉祥用语仅为祝福"等免责条款来规避责任。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区分合法民俗用品与非法迷信产品的关键在于是否作出违反科学常识的功效承诺。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这类销售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马丽红表示,虚构商品功效诱导消费构成民事欺诈,涉案金额较大还可能触犯刑法。所谓的免责声明因违背《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且属于单方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在法律上无效。浙江等地法院已有类似判例,认定商家需承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网络玄学营销乱象的出现反映出三个深层问题:部分短视频平台对主播带货内容审核不足;封建迷信思想在特定群体中仍有市场;新兴消费纠纷的维权渠道还不够畅通。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等机构已联合启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实施欺诈的行为。 治理这类乱象需要多方配合:平台方应建立玄学类产品的识别过滤机制,对违规主播采取限流、封号等措施;监管部门需完善网络消费领域的快速响应机制;消费者应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留存交易证据依法维权。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可借鉴金融产品"风险提示"制度,要求玄学类商品直播必须标注"无实际功效"等警示信息。
直播间的"祝福"不应成为虚假宣传的借口,传统民俗更不应被当作牟利工具。面对流量驱动的迷信化营销,需要法律以事实和证据划清边界,需要平台以规则和技术把住关口,也需要消费者以理性和常识保护自身权益。让每一笔交易都经得起检验,让每一种文化表达都回归本真,才是网络消费生态健康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