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一套不能碰的夫妻共同房产终于拆分清楚了,李宏的债权也算是有了着落了

前阵子华春燕做生意急需用钱,就把李宏给借了80万,打了个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可谁能想到呢,到了还款那天,华春燕却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人也不见踪影。李宏没办法只能把她告到了法院。法院判下来了,让华春燕还钱加上利息。可是这判决生效了以后,华春燕还是一分钱没给。李宏没办法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了。结果法院去查封了华春燕名下的一套房产。问题来了,这套房子是她和她丈夫赵斌婚姻期间买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直接把它卖了啊,赵斌不同意分割。所以执行就卡住了,房子只能看着不能动,李宏要拿钱遥遥无期。 不过法律给债权人撑腰了。李宏就跟法院提了个请求,以债权人身份替华春燕提起析产诉讼。法律里面规定着呢:对被执行人和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冻结并通知共有人。如果共有人提了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话,法院就要准许。所以这次法院就判了这个房子由华春燕和赵斌各占50%份额。 然后执行局马上行动起来把这房子评估一下多少钱,再通过拍卖或者变卖、折价的方式处置掉那50%份额。卖了钱优先把李宏的借款本金还有利息给他还上。剩下的钱再还给赵斌。这下好了一套不能碰的夫妻共同房产终于拆分清楚了,李宏的债权也算是有了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