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没看姜甲儒庭审的事儿?他一直跟人念叨,说那叫曾小孩的人这次肯定逃不过死刑。网友们在底下凑热闹,觉得这人估计也死不了。这事儿说起来真挺逗,24号那天咱们算是见证了两个大奇迹。一个是李圣律师,硬生生赶了15个小时的路,跑了2700多公里,准时赶到了那个庭审现场。这一到立马镇住了那帮坏人,也给受害的人家提了气。还有一个就是山东高院那边把案子给判了,驳回了好几个被告的上诉,就按原来的判法走了。 姜甲儒被采访的时候挺高兴,直说曾小孩这回躲不过去了。其实一审的时候那判决也摆在那儿呢,给了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咱得琢磨琢磨为啥不直接给他判个立即执行。按照刑法的规定啊,死刑那得是犯了大罪的人才给的。那种必须马上死的才直接拉出去毙了,像他这种情况其实可以先缓一缓再看。为啥说他不非得马上死?这曾小孩虽然是主犯,认罪态度也差,可他也不是什么拐卖集团的头儿,没拐那么多孩子,也没对小孩动手动脚那么残忍。现有的政策也是少杀慎杀,尽量把死刑的口子收紧一点。 看他的同伙有2名主犯被判了无期就知道了。曾小孩是罪责最重的那个老大头,现在判死缓跟他们拉开了档次,这才符合咱们判案的那个标准梯度嘛。说白了这人该死是该死,但也没到非死不可的份上。现在这个死缓其实挺重的,说白了就是先留条命观察观察,最后大概率得在牢里蹲一辈子。 有网友这么分析说:这次泰安那边的入室抢婴案二审判决下来了嘛——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曾小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只要他在这两年考验期里别故意惹事犯法——如果是无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是故意犯罪——他两年后就会被减为无期或者25年有期。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故意犯罪而且情节特别恶劣的话,最高法才会把他给毙了。 所以说只要这两年他老实点不惹事犯大罪,两年满了后顶多就是减个刑去坐大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