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市民园长"参与公园治理 建立游客诉求反馈机制

北京的公园治理正引入新做法。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更提升公园品质激发城市发展活力的若干措施》,提出试点推行“市民园长”模式,邀请热心市民参与公园监督和建议工作。此举意在打通公园与市民的沟通渠道,让游客意见更直接地进入管理环节。 这并非北京首次尝试社会参与式治理。早在2021年,南昌市就启动“市民园长”试点。近年来,福州市、青岛市、常州市等地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市民园长”,形成了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北京此次推进,是在吸收各地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 目前,北京已有公园先行试点。2024年年初,朝阳区绿化局倡导9家局属公园招募“社会园长”,日坛公园、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等已完成招募。“社会园长”由公园管理机构选聘——自愿参与——为公园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 那么,“社会园长”如何选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园长张宏涛介绍,招募对象需关注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具备责任意识与公益服务意愿;在北京工作、学习或生活,能提供志愿服务时间,并可每月参与公园管理;年龄在18至70周岁之间。居住地邻近公园、具备志愿服务或管理经验者优先。相对明确的标准,既便于稳定参与,也有助于保障服务质量。 从招募情况看,“社会园长”的构成较为多元。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两名社会园长中,一位为退休绿化员工,长期从事树木养护与病虫害防治,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另一位为网络大V,社会影响力较强,常在微博就公园管理提出建议,在摄影与文化传播上优势明显。不同背景带来不同视角,也更容易发现并反馈管理中的问题。 “社会园长”的职责也较为清晰:巡视园区、引导服务游客,收集游客意见建议;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反馈并推动整改;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同时通过传播推广提升公园影响力,并对日常管理工作提出评价建议。日坛公园副园长路宇表示,该园共招募7名“社会园长”,他们在巡园中倾听游客诉求,协助协调场地使用、沟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游客与公园、游客之间的矛盾。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园长”属公益性质,不享受物质报酬。这个安排强调志愿服务属性,也更能保障其监督建议的独立性。但对不少参与者而言,获得感同样真实: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本身就是成就感与社会认可。 从实践效果看,制度已显现一定成效。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两名“社会园长”上任以来,共提出意见建议15条,倡导文明游园35次,排除安全隐患20余处,对公园建设与管理起到推动作用。这也表明,市民参与能够在细节治理上形成补充。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副教授郝培尧认为,“市民园长”机制有助于提升游客参与度,让游客与园方沟通更顺畅。她指出,不少市民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愿意为公园改造提升与运营建言。在决策过程中,“市民园长”可反映居民和游客的实际需求,从而提升公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不过,郝培尧也提醒,制度进一步推广仍需配套完善,遴选机制、退出机制等问题有待继续研究,以提升可持续性与执行效果。

“市民园长”制度的探索,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体现出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走向“多元参与”的趋势。当更多市民能够参与公共空间治理并从中受益,城市的公共服务质量与生活活力也有望继续提升。这项改革能否沉淀为可复制的“北京经验”,仍需在更广范围的实践中检验。